社保征管职责的更迭
2020年,社保费的征收责任经历了重大的转变。全国范围内开始采取税务机关统一负责征收社保费的新制度,这标志着当前社保费缴纳体制改革的序章。
医疗保障及社保部门的职责是确定需缴纳的社保费用,并将其交由税务部门收取。这显著地为当前的社保费缴纳改革铺路,简化了收费流程。
2023年,改革的脚步再次加快,社保费的申报与缴费二者合并为一,一并交由税务部门处理。这标志着我们正式进入社保缴纳新时代。
然而,请大家注意,虽然变革正在进行,但社保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待遇核定等核心职责依然由社保部门负责,这是不会改变的。
一、申报缴费流程简化
过去,企业或个人要先向社保、医保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然后拿着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去税务部门缴费。这就像先去菜市场买菜,再跑去超市结账,确实有点麻烦。现在好了,从4月1日起,贵州、河南等地可以直接跳过中间环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就能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一步到位,省时省力。
二、涉及险种全覆盖
这次调整涉及的险种挺全乎儿,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含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还有各种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也在其中。也就是说,无论你是上班的、创业的,还是自由职业者,只要跟社保打交道,都受这波改革影响。
三、申报缴费有讲究
自行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今后要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记住,缴费基数和应缴金额还是按现有算法算,没变。
工资申报:用人单位要给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的缴费工资。如果你们单位已经在今年3月底前向社保、医保报过职工工资、核定过今年的缴费基数,那4月起新增的职工才需要单独申报。灵活就业人员也是一样,已报过的不用重复报,新参保的要自己报。
申报时限:大家得在每月最后一天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社保费,并把钱交了。单位要记得帮职工代扣代缴个人部分。
补缴、欠缴:以前的社保欠费、未参保产生的欠费,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况,还是得先找社保、医保部门申报,他们核定出补缴额后,再到税务部门交钱。
四、多种申报渠道供你选
甭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能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手机APP等各种线上线下的渠道申报、缴费,相当方便。比如,灵活就业人员用手机就能搞定,甭跑腿。
五、系统升级有停机时间
因为要做系统升级切换,社保、医保、税务部门的部分服务会在3月底暂停几天。具体时间各地稍有不同,像贵州社保系统停3天半,医保系统停6天;河南社保、医保系统都停12天。这段时间,部分业务可能办不了,提前做好准备,别耽误事儿。
六、有问题找谁问
遇到社保申报、缴费的问题,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其他的社保问题,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或各地医保服务热线。总之,有疑问尽管问。
七、其他地区早有动作
其实,不只是贵州、河南,全国很多地方早就开始调整社保申报流程,直接对接税务了。比如北京、河北、辽宁、新疆等地,今年1月1日起就改了;广东、上海、福建、山西、安徽、海南等地去年底开始调整;更早的还有浙江、重庆、江西、云南等,去年7月就开始执行新流程了。
这里以河南为例,具体讲解一下新规后社保费缴纳方式(具体流程示意)
2024年3月15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
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二、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的险种范围
1、用人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费等。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方式
1、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2、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2024年4月1日前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下同)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仅需就当年后续月份的新增职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
3、用人单位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欠费、2024年4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及历史缴费工资基数修改,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并经其核定生成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缴费工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缴费工资。2024年4月1日前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并核定2023年度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2024年4月1日后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
四、申报缴费期限
缴费人应当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
五、申报缴费渠道
1、用人单位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费款缴纳等业务。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豫事办”APP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费款缴纳等业务,也可以通过与税务部门签订有委托代征协议的商业银行办理费款缴纳业务。